我市无扶贫任务说明

日期:2019-01-30 10:56 来源:财政局 访问量:
字号:

2015年和2016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6627元和17990元,远远超过扶贫国标(国标3146元/年)和省标(省标3743元/年)标准,省扶贫办没有给我市下达扶贫任务,我市不属于贫困县市,省、市财政没有专门安排扶贫资金。

 2017年6月末完成了我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41户115人的清除工作,我市不再承担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将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41户,纳入到“三包一联系”工作中继续帮扶。

附件1: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清单

  

来源:财政局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