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设置,为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组运转顺畅,更好地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相关制度。
一、沟通协调制度
1、各专项组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整顿工作重点和环节步骤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要做到“五有”,即有整治重点、有整顿措施、有整顿主体、有环节步骤、有完成时限,每半月以书面形式(可附电子版图片)向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和工作事项随时向办公室请示报告。办公室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和“五细”要求落实组每半月需向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2、综合协调组要随时对各专项组上报的工作动态进行梳理汇总,每半月编发动态信息和工作简报,定期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牡丹江市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主要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阅示。办公室各组及各专项组要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形成经验信息、工作简报上报办公室,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审核印发。
3、办公室各工作组和各专项组要加强与配合单位(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定期通报汇总有关情况。
二、工作会议制度
1、实行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1次,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传达省委、牡丹江市委及市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有关精神,讨论研究重要文件,安排部署办公室及各专项组重要工作;办公室会议主要听取各工作组和各专项组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有关工作,解决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3、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各工作组负责人和各专项组办公室主任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的,要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各工作组负责人和各专项组办公室主任不能出席办公室会议的,要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请假。
4、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各专项组相关配合单位(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列席领导小组会议或办公室会议。
5、办公室各组和各专项组实行周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工作组成员或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安排部署作风整顿相关工作。
三、公文审批制度
1、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各专项组及牵头单位关于作风整顿工作的文件须以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行文。
2、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重要新闻稿件等,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审批、签发;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情况通报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常务副主任审批、签发。
四、督办落实制度
根据牡丹江市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和各专项组要按照对口分管负责的原则,由综合协调组统筹协调,做好上传下达,向办公室各工作组或专项组安排相应工作任务,并负责跟踪督办。经综合协调组汇总审核任务完成情况后,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按照规定程序向牡丹江市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对各工作组和各专项组承接任务不担当、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其进行问责通报。
五、调查研究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派人随同市级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可适时到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或组织召开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调研座谈会,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