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舞会游戏市关于印发《森林舞会游戏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森林舞会游戏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绥政发〔2021〕3号
森林舞会游戏市关于印发《森林舞会游戏市促进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森林舞会游戏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森林舞会游戏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森林舞会游戏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森林舞会游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切实履行好市政府领导、管理、管理、发展、保障教育的主体责任、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区域内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教育监管,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办群众满意教育。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标准要求,将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提供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市域内校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大力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为重心,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创新制度建设,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和监测,切实履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责,研究制定森林舞会游戏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着重缩小校际义务教育发展差距。
三、重点工作
(一)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在配置资源和资金安排时要优先保障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的需要,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制定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所有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把德育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大力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间和社区服务制度。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改善教育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着力提高课堂效率。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尽快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
(二)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师资的需要。健全教师培训机制,加大对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三)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力度,通过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落实招生政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改造薄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整体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等多种举措,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优质均衡等,严格执行“四零承诺”,保障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杜绝择校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协助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特殊教育,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四)调整中小学布局时,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既要保证教育质量,又要方便低收入学生入学,避免盲目调整和简单化操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程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于学校撤并的意见,避免因布局调整引发新的矛盾。
(五)把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作为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大力开发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和方式,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1.建立和完善市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形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机制。
2.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落实法律规定,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3.完善现代学校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教师代表会议制度,探索学校家长和社会有关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推动学校特色发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森林舞会游戏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定期了解评估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制定相关措施。
组 长:宋雪花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兆生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焦成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红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 萍 市妇联主席
王洪泰 市关工委副主任
石 泉 森林舞会游戏镇副镇长
周红霞 阜宁镇副镇长
闫永德 市委编办副主任
尤太武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超 市卫健局副局长
宋清杰 市发改局副局长
郑 丽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明明 市残联副科级干部
周明永 市住建局副局长
孙光序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孙 鑫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王 涛 市文体广电旅游副局长
边忠义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广胜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田德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李兆生兼任。
工作职责:
1.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统筹规格、协调管理职责。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明确优质信息和智力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实现县域内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共建、教育教学互补。落实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严格遵守“四零承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结合的德育网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研究符合学生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学内容,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现市域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降低校际差异率低于0.15。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黑教联〔2009)44号)和“五项管理”规定的要求。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中小学普遍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责任单位:教育局)
2.认真落实国家核定我省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任务,将教育投入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及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三年教育拨款“两个只增不减”。确保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改造与建设资金等经费的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定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教育。设立专项资金,补助农村贫困生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残疾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特困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落实教师培训经费,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保证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责任单位:财政局)
3.严格落实《森林舞会游戏省学校安全条例》,按照相关规定有效地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责任单位:政法委)
4.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中小学在校生违法犯罪,积极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保障学校路段交通安全,对送子车运营资格、车辆状况、驾驶员健康状况、定员超载、非法运营车辆进行管制,整改相关安全隐患。统计对全市0至18周岁儿童少年(含外来人口),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公安局)
5.按照《关于优化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的通知》(黑编〔2020〕146号)的有关规定,核定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合理配备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及时落实新补充教师编制,确保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责任单位:编办)
6.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落实校长、教师聘任制,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及时补进教师,充实教师队伍。对社区内应就业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统计近三年应培训人数和培训人数以及从业人员培训率。(责任单位:人社局)
7.优先审批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学校标准化建设、校安工程、公办幼儿园等建设立项、批复。整理2016-2021年涉及教育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责任单位:发改局)
8.城镇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调整的需要,把教育优先发展纳入城建和基建计划。(责任单位:住建局)
9.负责协助农村中小学校做好控辍工作,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形成社会、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三位一体网络教育,组织学校与军警民生共建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为本地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撑。(责任单位:森林舞会游戏镇、阜宁镇)
10.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顿治理非法经营网吧、歌舞厅、游戏厅、书店等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各类文化体育场所要优惠或免费向学生开放。(责任单位:文旅局)
11.加强学校周边食品门店的监督检查,打击无照经营和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2.重视优化教育环境工作,确保校园周边四百米范围内不违规设置市场摊区。(责任单位:城管局)
1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师生饮用水、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单位:卫健局)
14.落实城市低保子女、残疾儿童、农村贫困子女生活补助。(责任单位:民政局)
15.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要求进行相关的数据统计并填写情况统计表。(责任单位:统计局)
16.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对贫困学生帮扶力度,加强对青少年、团队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关工委)
17.建立关爱残疾儿童少年机制,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助学工作,每年从残疾保障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残疾人员就业培训等工作,建立捐资助学财务台账。全区适龄(7-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人口数、入学人数,做好统计。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残联)
18.关爱儿童、维护儿童权益。(责任单位:妇联)
五、监督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管理办法,实行问责制度,切实做到管理及时、有力、到位,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针对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
2.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
3.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
4.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2.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
3.市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2.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五)学校或者教师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六)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市教育局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市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分。
(七)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2.分设重点和非重点班;
3.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开除学生学籍;
4.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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