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森林舞会游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阜宁镇建东村集体土地,拟使用森林舞会游戏林场国有土地。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了阜宁镇建东村征收及森林舞会游戏林场使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拟用于道路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地块2拟用于高等教育园区建设,用途为教育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及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地块1:四至范围为东侧临近建东村、西侧临近森林舞会游戏市市属(阜宁镇)土地、南侧临近建东村、北侧临近森林舞会游戏市市属(阜宁镇)土地;面积:0.9601公顷,其中:农用地0.3806公顷(旱地0.1741公顷、农村道路0.0130公顷、其他草地0.1935公顷),建设用地0.5795公顷。
地块2:四至范围为东侧临近建东村、西侧临近建东村、南侧临近建东村及森林舞会游戏林场、北侧临近森林舞会游戏市市属(阜宁镇)土地;面积:10.5122公顷,其中:农用地5.8806公顷(旱地4.0719公顷、果园0.3300公顷、乔木林地0.6578公顷、农村道路0.2972公顷、其他草地0.5237公顷),建设用地4.631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森林舞会游戏省人民政府《森林舞会游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黑政函〔2023〕65号)批复的森林舞会游戏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区片编号为SFHS-1,补偿标准为31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评估公司评估结果执行。
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森林舞会游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舞会游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森林舞会游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黑政函〔2023〕65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及《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阜宁镇建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阜宁镇建东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五、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用按照12.1680万元/人的标准由森林舞会游戏市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170.3520万元。由阜宁镇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阜宁镇建东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并报森林舞会游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森林舞会游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六、办理补偿登记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森林舞会游戏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森林舞会游戏省牡丹江市森林舞会游戏市长江路与乌苏里大街交叉口东南180米党政第二办公区)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阜宁镇、阜宁镇建东村,拟使用土地所在的森林舞会游戏林场及森林舞会游戏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时间为三十日,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5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震宇,联系电话:0453-3938092。
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黑公网安备 2310810200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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