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绥政自然告[2023]1号)

日期:2024-01-12 14:52 来源:森林舞会游戏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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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政自然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权利人

面积(公顷)

区片编号

区片综合地价

森林舞会游戏林场

0.114

SFH—1

31元/平方米

前进村

0.2647

SFH—1

31元/平方米

北寒村

13.6390

SFH—1

31元/平方米

永胜村

0.0342

SFH—1

31元/平方米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森林舞会游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舞会游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牡政告〔2020〕3号)规定执行。

  三、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森林舞会游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森林舞会游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牡政告〔2020〕3号)规定执行。

  四、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征地补偿费,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

  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 6月 15日前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森林舞会游戏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53-3938092。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森林舞会游戏市自然资源局征地办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由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森林舞会游戏市人民政府

                            2023年 5月16日

   


来源:森林舞会游戏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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