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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舞会游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供热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绥发改价〔2018〕4号

日期:2022-11-22 09:20 来源:森林舞会游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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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供热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森林舞会游戏省城市供热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供热有关价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价格

  住  宅: 36.9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的70%折算);

  非住宅:3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在未实行计量供热之前,非住宅房屋建筑层高超过三点二米的,每超过零点一米,供热价格加收基础热价的百分之三,文化、教育、体育以及保护建筑等公益性设施供热价格加收至百分之百为止;

  与住宅配套使用的具有供热设施的大型地下专用停车场(含车位或车库,建筑设计用热温度一般在10℃以下),供热价格按住宅热价标准的50%执行,即18.45/m2(建筑面积,不再计算超高热费)。

   二、其他事项

  (一)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对停热用户按热费总价的30%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原称热能损耗补偿费)。

  (二)房屋性质界定。按房产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性质界定收费标准。

  (三)供热时间。每年10月10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计203天)。

  (四)计费方式。为便于衡量比较,我市供热价格与全省大多数市县一样,按6个月(183天)确定。收费时按政府规定的供热时间(203天)计算收取。

  (五)价费公示。供热企业要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森林舞会游戏省城市供热条例》执行。

   三、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办法

  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用户热费收缴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2018-2019年取暖期开始执行。绥价发[2015]18号文件同时废止。

   

   

   

   

   

   

   

   

                            森林舞会游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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