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请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申请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1、新建加油站企业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有效期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
4、自然资源部门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企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申请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1、《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情况及经营具体方案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
5、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6、加油站及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油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不提供此证),加油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加油站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