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与条件
具有本市抵边村户籍。1个自然年度内在本抵边自然村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村居民。
按省直厅局核定,我市抵边村共4个:绥东村、前进村、朝阳村、建华村。
二、不予发放的情形
(一)以下人员不纳入边民补助发放范围
1.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2.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3.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二)明确下列情形不予发放:
1.非抵边村户籍,但在抵边村常住的人口,即“人在户不在”。
2.具有抵边村户籍,但因各种原因不在抵边村内居住或居住时间不足半年的人口,即“户在人不在”。
3.户口性质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业的人口,即“农转非”。(以向省报送补助人数时间为节点,在此节点之前“农转非”的人口不予发放,在此节点后“农转非”的人口仍予发放所报送年度补助)
4.具有抵边村户籍的现役军人。
5.具有抵边村户籍,外地就学的各类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全日制高校学生。
6.具有抵边村户籍,尚未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
7.非抵边自然村屯因合并并入抵边自然村的。(以向省报送补助人数时间为节点,在此节点前并入抵边自然村的予以发放,在此节点后并入抵边自然村的不予发放)
8.抵边林场、农场、渔场、工矿区、管理局、作业点、工作站等人员不予发放。
9.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其他情形不予发放。
三、发放流程
由村“两委”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并初审,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各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自动比对与人工核对,确认通过后,提交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最终审核,并经县、乡、村三级公示后,确定边民补助最终发放名单,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发放边民补助。
四、监督举报
森林舞会游戏镇电话:0453-3956876 邮箱:sfhznyb@163.com
阜宁镇电话:0453-5753811 邮箱:sfhzfb@126.com